河政〔2013〕24号
河桥镇201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各行政村、规模养殖大户:
为全面落实临安市201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临政函(2013)5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围绕“保增长、促转型、保安全、维稳定”和“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防控目标,以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为平台,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的工作环节、科学防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范围: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狂犬病。
1、计划用疫苗数:猪口蹄疫55396毫升;牛羊6781毫升;猪瘟82704头份 ;猪蓝耳病33545毫升;禽流感18021毫升。
2、强制免疫密度:规模场(大户)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散养畜禽防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
3、完成上级下达的免疫监测任务(每个规模场一年送血样不少于10份,500头以上养猪大户一年送样不少于4次,春秋防疫后散养户每次采血样猪20份禽20份),对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5%以上。
4、确保本镇范围内无原发性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情发生。
5、对免疫的动物100%使用免疫标识并及时上传生猪追溯系统信息,要求设备上传率达到100%,防疫信息与上传信息比例达到1:3以上。
三、动物防疫员责任区划分
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设置五个责任区:
1、高连军负责全面工作,动物检疫,血样采集、送样,各类报表,定点调查,电话15869163709。
2、七都村、中鑫村由郭志生负责,电话13750870207。
3、罗山村、云浪村、泥骆村由王春贵负责,电话13208018971。
4、秀溪村、聚秀村、河桥村由曹连根负责,电话13758179354。
5、蒲村村、金燕村、学川村由郑昌月负责,电话13396547139。
诊疗所内勤由郑奏兰负责:疫苗保存、发放,空瓶回收等工作。
四、免疫措施
全镇划分防疫责任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采取春秋二季大防,其余月份按月程序补免的防疫原则。
1、每年的两季大防疫期间为3月上旬至4月上旬和8月份,每月15—20日为畜禽“免疫周”。
2、要求各防疫责任片对所有免疫情况建立免疫档案,并使用信息识读器及时报送到市动物疫病指挥部信息库。
3、层层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镇长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各行政村签订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规模场户由分管领导与养殖大户签订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联场带户工作责任书。
五、疫情监测
全面建立健全疫情测报制度。
1、各行政村卫生联络员为动物防疫测报员。每月5号前对规模场、散养户进行畜禽存栏及未免疫的畜禽进行统计,上报动物疫病诊疗所,发现疫病及时上报镇政府,电话63614308。各防疫片每月5号轮流对规模场、散养户抽取血样,具体是生猪血样5份,家禽血样10份,春秋大防后由市畜牧局对散养户及规模场抽取血样进行监测。
2、全面实行畜禽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各养殖大户在畜禽出栏前凭免疫登记卡,动物健康证明提前1—2天到协检员处申报检疫(电话15869163709),未经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养殖户自负。
六、经费保障
1、为认真做好我镇的动物防疫工作。今年我镇继续把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预算资金为10万元,其中防疫工作经费6.5万元。消毒药列支0.5万元,重大疫情的扑疫、消毒、防疫应急死亡补助等预备金3万元。
2、动物防疫经费的划拨:
(1)春季防疫结束后,下拨动物防疫工作经费3.5万,用于防疫员工资,疫情测报、采样、上传追溯体系,及采购防疫用品等开支。
(2)秋防结束后下拨3万元,经费使用与春防相同。
七、实行考核
镇政府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年终对各村实行综合业绩考核记分。各片防疫员年终也要进行动物防疫考核,防疫员考核办法附后。
附件:1、监测计划 2、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
河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
抄送: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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