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镇歌征集令

    为进一步塑造河桥城镇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河桥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河桥镇“镇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河桥地域文化特色和河桥人自信昂扬、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

    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通俗唯美、长短适度、朗朗上口,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二、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0日。

    三、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河桥镇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本次征集镇歌活动,评选产生入围作品5首。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最佳作品再另行奖励人民币15000元;多名作者的同一首歌曲不重复奖励;参与奖若干名,各奖励现金500元;奖项可以空缺。

    四、投稿须知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并注明河桥镇镇歌歌词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来稿方式

    1.邮寄地址:河桥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2.联系电话:61075197;18968031515

    3.邮箱地址:99055647@qq.com;

    六、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河桥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3.河桥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委员会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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