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农村超面积建房专项督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河桥镇中鑫村,几位工作人员正在仔细测量一幢农民新建房屋的占地面积。由于该房屋是两户合建的连体房,大致形状是半圆与不规则长方形的结合体,这道复杂的几何算术题给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不便。经过多番细致又复杂的计算,面积终于算出来了。“还好还好,这户人家没有超面积。”区“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实地测量检查正是近期区“三改一拆”办开展的农民新建房屋审批专项督查行动。

    从12月7日到21日,这项督查行动已经持续了将近半个月。为全面掌握2016年—2017年全区新建房屋的超占面积情况,进一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近期,区“三改一拆”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新建房屋超面积调查,而此次检查对象,正是从调查清单中随机抽查的每个镇街的20个农户。

    为确保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番督查特地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由各镇街选派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河桥镇的三个工作人员分别来自太阳镇、潜川镇、於潜镇。”区“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说,这种交叉检查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互学互验的过程,大家在检查中能看到共性的特点,也能总结出各自的经验。

    2016年—2017年农民新建房屋专项督查工作共有6个组,通过连日来马不停蹄地实地踏看,抽查的360户农民房屋超占情况大多良好,只有少部分由于房屋设计方案的问题,导致房屋挑檐的投影面积有少量超出。

    记者了解到,2017年11月3日之前,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分别为小户110平方米、中户125平方米、大户140平方米。由于房屋设计图纸和放样面积的问题,农民建房很容易超面积。不过从11月3日起,根据《临安区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区农村建房必须带图审批,这将从根本上杜绝建房超面积现象。

    此外,从11月3日起,我区建房审批面积的标准有了新的补充:原宅拆建、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在不影响周边建筑间距要求和日照的情况下,审批面积不受建房审批人口限制,可按大户标准审批,即可批面积为140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只有1人的除外)。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穆宇鸿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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