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一二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委〔2013〕17号

关于表彰二〇一二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组织、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二〇一二年度我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投身于河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年来,全镇各系统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涌现出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26名,镇党委决定对上述先进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镇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勤奋工作,艰苦创业的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加快推进河桥“古韵风情小镇、旅游休闲胜地、和谐生态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二〇一二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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