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一二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的决定

河委〔2013〕16号

关于表彰二〇一二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的决定

镇属各党组织:

    二〇一二年,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党委工作目标,根据年初考评要求,经各党组织自下而上的评比,共评出先进党组织3个,党员积极分子55名。镇党委决定,对上述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党委号召全镇各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进河桥“古韵风情小镇、旅游休闲胜地、和谐生态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二〇一二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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