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卞建兴同志职务的通知

河委〔2013〕14号

关于免去卞建兴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行政村党组织: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卞建兴同志(第八批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河桥镇泥骆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2013年5月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农办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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