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村级宣传文化员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行政村:
根据临委宣〔2012〕31号关于印发《临安市行政村宣传文化员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村级宣传文化员在农村宣传文化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村级宣传文化员队伍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结合本镇宣传、文化工作实际,对村级宣传文化员履行岗位职责,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办法。
一、村级宣传文化员实行一年一聘制,考核合格续聘,不合格重新招聘。
二、绩效考核采用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评分:思想素质20分,业务素质25分,管理能力25分,评见考核评分表(附后)。绩效考核与村级日常工作经费,宣传文化员,考核奖励经费挂钩:
考核结果 |
村级日常工作经费
(村/年) |
考核奖励经费
(人/年) |
优秀 |
4000 |
500 |
良好 |
3000 |
400 |
合格 |
2000 |
300 |
不合格 |
0 |
0 |
4、实行工作月报制,村级宣传文化员对每月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附件:1、临安市行政村宣传文化员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2、临安市行政村宣传文化员年度考核表
3、河桥镇村级宣传文化员工作月报表
河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共临安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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