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一一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的决定

河委〔2012〕29号

关于表彰二〇一一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的决定

镇属各党组织:

    二〇一一年,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党委工作目标,根据年初考评要求,经各党组织自下而上的评比,共评出先进党组织3个,党员积极分子54名。镇党委决定,对上述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党委号召全镇各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进河桥“古韵风情小镇、旅游休闲胜地、和谐生态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二〇一一年度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2012年6月27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2-06-28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