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政策和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精神、自觉接受上级业务指导。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三、对待来访群众态度要热情、倾听要细心,回答要耐心,交代要清楚,办理要及时。不得向申请帮扶救助对象二次提供证明等相关材料;要使来访群众满意而归、理解而去。
四、坚持经常深入居民家庭,下访困难群众、关心困难群众冷暖和疾苦;主动发现困难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努力为困难家庭排忧解难。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在其位、谋其政、称其职。
六、爱岗敬业,对工作满腔热情,对群众满怀爱心,对自己严格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帮扶救助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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