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河委〔2011〕26号

    河桥镇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团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团章》和《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相关规定,按照团市委关于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坚持发扬基层民主、严格照章办事为原则,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团员青年公认、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新一届村级团组织班子,切实把农村团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农村青年致富成才、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坚强基层组织,为推进“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生态经济强镇、教育卫生强镇”贡献青春力量。二、职数配备村团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三、任职条件鼓励从大学生“村官”、农村“好青年”和创业带头人等群体中选拔培养年纪轻、有文化、懂经济的青年人才担任村团干部。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大局意识强; 2、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为团员青年办实事、办好事; 4、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超过35周岁的需报团市委同意。以上年龄计算以2011年4月1日为准。四、选举方式村团支部委员选举,要求召开团员大会直选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村团支部书记从当选的委员,通过召开支委会选举产生。 1、候选人建议人选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由上届团的支部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差额要求提出,报村党组织和镇团委考察确定,提交团员大会酝酿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 2、做好会前准备。主要包括:一是做好主持词、选举办法、选票、演讲稿审核等各类材料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村级团员的动员工作,确保到会人数;三是做好会场布置和氛围营造工作;四是把握好会议组织程序,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3、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团支部主持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书记。 4、选举结果的报批公布。各村将选举结果报镇团委审批,发文公布。五、注意事项 1、共青团员的界定共青团员,是指28周岁以下的团员。28周岁以上、在团内担任职务或从事团工作的,视为保留团籍的共青团员。 2、团员大会有选举权、表决权、被选举权的对象类型共青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共青团员,同时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如果在上一届团支部中没有担任职务,只享有被选举权,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3、应到会团员数的界定根据《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团员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团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村党组织和镇团委同意,并经团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团员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正在服刑的; (4)外出半年以上无法取得联系的; (5)经与本人联系,选举当天确不能到会,自愿放弃选举权的。六、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 (4月20日前)(1)调查摸底。镇、村两级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辖区团员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认真深入分析换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2)制定方案。镇、村两级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实施方案要报镇团委审批。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实施前,由镇党委组织由村级党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指导各村做好全面调查,重点摸清团员底数,做好团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团员花名册,保证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青团员能够参加选举。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28日前)各村要根据换届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召开村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团支部委员、书记。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5月)各村新一届团支部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人员分工,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团内各项规章制度。镇团委组织新当选的团干部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团的业务知识;要对退离团工作岗位的老团干和落选人员,做好积极细致的思想工作。各村团支部分别于4月18日前将本村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4月28日前将本村换届选举结果汇总报镇团委备案。

    附件:临安市河桥镇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中共临安市河桥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1-07-06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