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2011〕25号
河桥镇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各党组织:我镇各行政村、企业妇代会自从2008年5月换届以来,届期已满三年。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新时期党对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在集中广大妇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的新一届妇女组织班子,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历史文化名镇、生态经济强镇、教育卫生强镇再立新功。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 1、时间要求:根据时间规定,我镇11个行政村和2个企业妇代会已在2011年4月到届。建议本次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选举时间在4月底前结束。 2、工作要求:按照《农村基层妇代会工作条例》的精神,抓好村、企业妇代会的换届工作,把村(企业)妇女中政治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纪较轻的优秀妇女充实到妇代会班子中来,村(企业)妇代会设委员3名。三、换届选举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自荐报名。(4月20日至24日)本次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采用自荐报名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各村要及时召开党组织成员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张贴妇代会换届“自荐报名”公告,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自荐竞选村、企业妇代会委员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本村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准);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忠实实践者;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热心为妇女服务; 4、工作认真负责,有组织协调能力、办事公正; 5、身体健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自荐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处理后未满三年的; 2、家庭成员中长期拖欠集体经济的; 3、长期在本镇以外的地域居住、打工、经商、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凡是自荐竞选村、企业妇代会委员的妇女,应在4月24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亲自到村党组织指定的场所报名登记。
(二)规范程序、组织实施。(4月24日至30日) 1、自荐报名结束后,各村立即将自荐人名单上报镇妇联审核,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选举日和工作人员,审核后的“自荐人”名单,须在选举日的一日前上墙张榜公布,对不符合竞职条件的人要告知其取消竞职资格的理由。 2、选举。本次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选举实行自荐报名直接选举方式,选举采用中心投票站投票的方式进行。 3、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有本村户籍的妇女都有选举权,选举必须由本人亲自投票,选举当日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其选举权视为自动放弃。 4、各村选举办法细则由各村党组织制定。四、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村、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把妇代会换届工作列入党组织选举后的第一重要工作,作好专门部署,统一安排,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此项工作,把妇代会换届工作作为妇女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以此来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附:妇代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
中共临安市河桥镇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
河桥镇 村(企业)妇代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
镇党委: 2011年 月 日,我村(企业)妇代会进行了换届,采用 形式,以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产生村妇代会委员 名,当选人为 、 、 、 、 ,其中主任为 。
特此报告。
党组织(盖章) 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