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河政〔2011〕12号

    关于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全面落实临安市201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有效地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要认清当前动物疫情形势,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落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二、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做好各片防疫员对本村时间上的安排,并落实好防疫帮工人员。三、各村卫生联络员要认真做好防疫统计,配合防疫员做好本村春防工作。四、本次防疫时间确定为3月10日—3月31日,请各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圆满完成。五、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动物疫情,立即报告镇政府,电话:63614308。以上通知请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认真贯彻执行。

    河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程玉兰   添加日期: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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