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2011〕3号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2011年上半年,全镇各行政村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镇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有力举措,是健全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镇农村“十二五”期间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上下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全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宪法、党章和有关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通过换届,努力使全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党员群众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效推进,为建设“历史文化名镇、生态经济强镇、教育卫生强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认真落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要按照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的要求,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带领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各村在村选举办法中提出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资格条件,明确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候选人(自荐人)资格也要明确执行上述要求。加强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在对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对象提前进行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联审制度,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方可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二)进一步优化村级组织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班子职数。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村设村党组织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村设村党组织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每个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委员3人,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通过换届,要进一步提高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双带作用明显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比例,努力实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队伍“三个80%”的目标。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要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如果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选举中未产生女干部的,要在村民委员会委员选举中采取女干部专职专选。要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成员在规模调整前的原各村的分布。同时,要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监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全面落实“先定事、后选人”和“三项承诺”要求。在村级组织特别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各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全面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本村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镇党委要加强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各村要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竞职演说,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切实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竞职演说要以创业承诺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临安市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须主动辞去职务。
四、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方法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10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建议统一以4月10日为选举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全面完成。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杭州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临安市委、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我镇11个行政村统一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等规定,并全部采用“自荐直选”方式进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执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要执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规定,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由经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五、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向各村派驻工作指导组。镇党委书记是本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村包干,各负其职。纪检、组织、农经、民政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宣传、综治、司法、计生、信访、团委、妇联等有关科室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加强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把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成功与否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全面开展“先锋承诺”活动,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选出好班子、营造好风气中创先进、争优秀,带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弘扬正气。要加强换届选举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凡是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切实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严肃选纪选风。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要求,加强换届选举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十大禁令”。建立候选人(自荐人)谈话制度,镇党委在选前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就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自荐人),都属贿选行为,应加大监督和查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的力度,遏制黑恶势力干扰和暴力介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等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选举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情监测分析。在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结合“服务百姓档案”工作,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要组织开展村级组织班子届末考察和满意度测评,检查考核村干部创业承诺目标的完成情况,并逐村建立选情台账,做到基本情况清、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村级班子现状清、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村级换届经验教训清。换届选举期间要及时把握工作动态,特别是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重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应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农村各种文化宣传平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切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广泛宣传优秀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努力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做好后续工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等配套组织,要及时做好村下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倡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下属党支部书记由村“两委”成员兼任。要指导、监督村级组织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培训,切实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积极推行“五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中共河桥镇委员会
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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